12月3日,《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施行第三天。花亭湖风景名胜区规范管理工作培训班在县花管处召开,副县长鲁伟文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晋熙、小池、寺前、汤泉、牛镇、天华6个乡镇主要领导、分管负责同志、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风景区内38个行政村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班。
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甘长川主持培训班,县委党校优秀教师胡琨对《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做了专业的解读,县花管处规划建设科科长魏星就条例的贯彻实施、实际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建设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做了详细的讲解。
鲁伟文在培训班上要求,要认清形势,增强花亭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强化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景区规划、资源、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要健全制度,抓好问题整改,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对景区违法建设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同保护好、利用好花亭湖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