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7.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8.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9.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太政办发【2011】21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安徽省旅游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发展旅游业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太湖县旅游发展规划、花亭湖风景区总体规划和景区内各景点详细规划,组织或参与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调查;负责景区内镇规划区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乡村建设许可证的前置审核;负责审核、报批景区内的镇、乡、村庄在规划区以外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参与景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负责对规划设计进行前置审核;对景区内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对景区内林木间伐和山场开发进行前置审核。
(三)负责或协助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四)负责做好核心景区内环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非核心景区的环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景区内森林资源、国土资源、水资源等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协助做好景区内宗教事务管理和文物古迹保护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花亭湖水域渔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五)负责审核报批全县旅游项目的立项,并指导和检查项目的实施。
(六)负责对全县旅游经营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旅行社的设立申报及年度审核工作;负责全县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宾馆)和乡村旅游等级的创建、评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做好旅游交通、旅游景区(点)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执行旅游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负责受理旅游投诉;负责全县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优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牵头组织假日旅游“黄金周”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
(七)负责全县旅游统计、信息、财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专项资金和发展基金计划分配及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工作。
(八)负责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证件发放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旅游招商引资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预算只包括单位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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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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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
行政单位 |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是:聚焦“两区”创建,围绕文化旅游首位产业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一个主旋律,即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拿下两块金字招牌,即5A景区 、全域旅游示范区,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两项创建进行。
(三)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即景区品质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提升。
景区品质提升包括产品完善和打造。
服务质量提升是以游客为中心,所有工作的全部就是让游客满意,出台奖惩措施,实行重奖重罚。包括一线人员的行为规范,敬业精神;包括导游的服务和水平等。
管理水平提升就是在机关管理、旅游区经营管理、旅游行业管理、风景区执法管理等方方面面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15.1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79.36万元,上年结转235.8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65.35万元,占96.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5万元,占1.48%;卫生健康支出10.52万元,占0.69%;住房保障支出16.84万元,占1.11%。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5.16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794.07万元,下降34.39%,下降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65.35万元,占96.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5万元,占1.48%;卫生健康支出10.52万元,占0.69%;住房保障支出16.84万元,占1.1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189.5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9.02万元,下降9.12%,下降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1254.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54万元,为当年新增支出项目,增长原因主要是2020年科目调整,将原旅游行业业务管理调整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0年预算21.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8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22.4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26万元,下降26.89%,下降原因主要是2019年人员调出及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4%。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9.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86万元,下降8.61%,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1.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2.7%,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1.4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下降8.49%,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4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收支总预算1610.96万元。收入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收入预算161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5.16万元,占94.05%,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794.07万元,下降34.39%,下降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其他收入95.8万元,占5.95%,为当年新增收入项目,增加原因主要是2020年新增其他部门补助收入。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支出预算1610.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543.32万元,下降61.22%,下降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有关职能划转,人员调出,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35.16万元,占20.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275.80万元,占79.2%,主要用于花亭湖风景区管理发展性支出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办公区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8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也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对所有的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涉及项目4个,支出总额127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