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旅字〔2017〕48号
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旅游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庆旅[2017]89号)要求,为深入做好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旅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安全稳定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禅源太湖旅游区管委会、县旅游局决定开展全县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涉旅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持企业自查和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涉旅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对象
(一)旅行社企业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旅行社开展旅游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旅游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旅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展安全评估分析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行社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各乡镇、各景区及旅游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旅游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旅游安全检查及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和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旅游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涉旅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检查重点领域
(一)旅游包车
1、联合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检查。重点检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驾驶人驾驶资格、车辆定期检验情况、车辆核载及实载人数、车辆轮胎磨损状况等情况;检查旅游包车车辆长期在外地经营及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经营等行为。
2、检查旅行社落实包车安全责任情况。
3、检查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行为。
4、检查旅游包车是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是否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是否按规定配置“导游专座”等情况。
(二)高风险项目
1、联合体育、住建、质监、景区主管部门等检查高风险项目的建设标准、准入、运营管理制度情况。
2、联合景区主管部门检查是否对游客进行安全提示、告知、劝阻等。
3、联合景区主管部门检查是否完善医疗急救站等救助设施。
(三)景区流量控制
1、检查是否制定完善景区流量控制方案及分流措施。
2、检查节假日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3、检查旅游部门是否督促景区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游客数量进行控制。
(四)出境游
1、检查出境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情况。
2、检查旅行社对游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示情况。
3、检查旅行社出境游产品和服务安全评估情况。
4、检查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情况。
四、工作安排
从2017年9月5日至10月,集中一个半月时间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9月15日前)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旅游安全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单位要按照旅游安全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督促旅游经营单位组织对旅游经营管理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旅游主管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9月15日至9月30日)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相关旅游企业进行检查。
2、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涉旅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各单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旅游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10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督查检查。
2、禅源太湖旅游区管委会、县旅游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旅游安全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景区及旅游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旅游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各景区及旅游企业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旅游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太湖县旅游局
2017年9月5日
太湖县旅游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甘长川
副组长:殷向东 宋红梅
成 员:方 凯 戴江涛 戴国华 魏 星 汪茗峰 李 伟 马小华 周丽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管科,戴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